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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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2017年07月05日  点击:[]

法学院

咨询电话:0931-52520805252081

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在原兰州商学院经济法学系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经过15年的发展,法学院不断壮大,现设有法学系、民商经济法系、社会工作系、知识产权系及实践教学中心、法学研究所、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等教学和科研机构,拥有经济法学二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学、社会工作、知识产权三个本科专业,其中法学专业和社会工作专业分别为学校“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的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

学院现有教职工52人,其中专任教师44人,教授10人,副教授17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含在读)12人,硕士生研究生导师10人。专任教师中6人担任全国一级学术团体理事,多人担任省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省、市级级法学学术团体副会长。10多人兼职从事律师、仲裁工作和社会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 

近五年来,学院教师出版专著9部,主编或参编教材18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项,主持和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2项。获甘肃省社科成果奖一等奖1项,三等奖3项,获甘肃省高校优秀成果奖2项。经济法学获省级精品课程,民商法教学团队获省级教学团队。商法学、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资源与环境法学先后被确定为校级精品课程。

法学院以培养卓越人才为目标,不断提升教学水平,为社会输送了一批批法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目前法学院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050人,研究生35人。在近五届本科毕业生中,法学院学生考研率始终保持在15%左右,名列全校第一。目前建有16家专业实习实训基地。研究生和本科生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和全省高校大学生辩论赛中屡获佳绩。

 

法学(分经济法方向和民商法方向,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商科特色鲜明,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制度,适应我国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需要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律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资源与环境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税法、企业与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金融法、竞争法、房地产法等。

工作适用范围:学生毕业后,可以在立法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基层乡镇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管理工作。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社会工作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和知识,熟悉社会工作的基本技术与方法,能运用社会工作方法从事社会保障、社会行政管理、社会政策研究、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社会评估与操作等工作的社会紧缺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社会保障概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心理学、组织形象学、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人口社会学、社会工作概论、社会个案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社区工作实务、传播社会学、企业社会工作、社会组织行为研究、民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等。

工作适用范围:学生毕业后,可在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区发展与管理、司法社工、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等社会实际工作。也可在社区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劳动教养人员、未成年犯罪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等工作。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知识产权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经济、管理知识,系统掌握法学专业基础知识,通晓知识产权专门知识,具备从事知识产权实务的基本能力,能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咨询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产权法总论、竞争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新型知识产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双语)、管理学原理、国际贸易等。

工作适用范围:学生毕业后,可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机关、市场中介机构,特别是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从事各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实际工作。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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