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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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2017年07月05日  点击:[]

艺术学院

咨询电话:0931-4673857

兰州财经大学艺术学院始建于1992年,是甘肃省高校中最早创办艺术设计专业的学院,目前已发展为一所集艺术设计、美术、音乐为一体的综合性艺术学院。学院自建院以来,始终倡导艺术修养、视觉审美、文化内涵三位一体的开放式办学思路。建立了开放、吸收和更新文化的自觉机制,对艺术学科生态圈的建设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始终将艺术教育放眼于艺术与生活、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创新的大文化格局中,结合局域经济文化的发展需要,兼顾前沿信息,形成了多学科、多专业相互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良好趋势。

学院面向全国10余个省份招生, 截止目前已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4500余名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绘画、音乐表演等优秀的艺术专业人才,是一所在西北地区有重要地位,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艺术学院。目前,已与美国、英国、法国等国家的多所大学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办学关系。

学院下设艺术设计系、公共艺术系、美术系、音乐表演系、敦煌商业文化研究所、文化创意设计研究中心(含博物馆及展示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培训中心,实践教学各类专业实验室、工作室13个,能够充分满足教学及师生创新创意实验需要。现有在校生1275人,有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绘画、音乐表演、产品设计(待招)7个本科专业,其中绘画专业设中国画、油画2个专业方向。学院现有教职工82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25人、讲师29人,博士3人、硕士51人。师资队伍中有甘肃省领军人才、甘肃省“555”创新人才、甘肃省“四个一批”人才等,拥有一批知名画家、设计师、教授及国内重点院校毕业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同时聘任业界精英兼职任教及艺术指导,形成了良好的教学团队。

近年来,学院教师相继出版专著40余部,绘画、艺术设计、音乐表演论文(作品)获国家级奖励23项,省部级奖励68项;发表论文250余篇,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75余篇,教师作品多幅被中国美术馆及各大图书馆、博物馆等专业机构收藏。

学院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在保持高度、广度、深度的基础上,结合“互联网+”等先进理念进行教育教学模式、教学方案和教学方法改革,着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在坚持抓好课堂教学的同时,突出实践教学环节,建立了兰州创意文化产业园等校外教学实习基地9个。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国内外、省内外各类大型设计、表演竞赛活动,近年来荣获国家级奖励20余项,省部级奖励210余项,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大大提高,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学院历届毕业生深受社会欢迎,已毕业的20余届学生,分布在西北地区、华北地区、西南地区、胶东半岛、珠三角及长三角等地区。主要服务于全国一线广告公司、国际4A设计机构、中央电视台、《读者》杂志社、戴尔公司等著名企事业单位,其中一部分毕业生在全国各高校任教(如宁波大学、江苏大学、华南农大等),多数已成为教学科研骨干。

学院一贯致力于服务社会,坚持教学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先后为兰州黄河集团公司、铁道部第一勘测设计院、三星石化总公司、兰州中川机场、雪顿乳业、甘肃建筑投资控股集团总公司、甘肃省博物馆、甘肃大剧院等单位完成企业形象策划、公共空间、广告、包装等设计项目。与企业、行业共建科研基地等基础平台,加强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积极推动高校服务社会方式的转变。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学习视觉传达设计的基本理论,掌握视觉传达在创意、设计、制作、策划与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符合设计行业的用人标准和素质要求,符合国家经济发展与文化产业发展需求,能够传承西部文化特色于现代视觉传达设计,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业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插图设计、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编排设计、图形创意设计、品牌字体设计、商业摄影、计算机图形设计、敦煌图案艺术、艺术史、设计概论、广告传播原理、广告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装帧与印前技术、品牌形象设计、西部民艺图像符号再造、装置与影像艺术等课程。

工作适用范围:艺术设计教育、研究、设计、出版和文博等单位从事艺术设计学教学、研究、编辑等方面工作。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绘画专业国画方向(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学生具有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国家现代化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道德素养。掌握国画创作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在社会相关领域从事国画独立创作、教育、研究、设计、管理、美术编辑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透视与解剖、书法与篆刻、素描、色彩、外国美术史、中国美术史、中外近现代美术史、电脑美术、重彩、岩彩画技法研究、中国画(山水、人物、花鸟),中国画创作语言研究以及中国画创作等课程。

工作适用范围: 适合在文化艺术领域、教育、设计、研究、出版、管理单位从事教学、创作、研究、出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授予学位: 艺术学学士。

 

绘画专业油画方向(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学生具有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国家现代化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道德素养。掌握油画创作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油画基本材料和表现技法,掌握基础造型和色彩表现的专业技能,具备实际绘画创作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在社会相关艺术文化领域从事油画独立创作、教育、研究、设计、管理、美术编辑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透视与解剖、素描、色彩、外国美术史、中国美术史、中外近现代美术史、艺术概论、电脑美术、油画(静物、人物、风景、人体),油画创作语言研究以及油画创作等课程。

工作适用范围:在美术创作部门从事油画、壁画、宣传画创作工作,在各级美术院校从事教学工作,在各级艺术馆、展览馆、文化馆(站)从事美术创作和辅导工作,在出版社、报刊杂志社从事美术编辑工作,也可以在有关部门、厂矿企业从事有关宣传工作。

授予学位: 艺术学学士。

 

环境设计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环境设计专业理论,掌握环境设计的创意、表现、实施与研究等方面的知识,能在专业室内外环境设计公司、专业院校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室内外环境专业设计、教学与研究等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在此基础上通过学分制的弹性学制,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规划自己的发展方向,进一步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对于学有余力的学生可申请辅修学位。

主要专业课程:中外建筑史、环境艺术设计概论、人体工程学与环境心理学、室内空间设计基础、建筑构造、室内物理环境系统、工程造价与预算、手绘表达技法、CAD制图、3DMAXPhotoshop、装饰构造与材料、家具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商业展示设计、环境色彩设计、住区景观环境设计等。

工作适用范围:适合在民用建筑设计部门、建筑科学研究部门、家具研究或设计部门从事设计和研究工作,在家具工厂、工艺美术设计公司、展览设计公司、室内设计、装饰、装修公司从事设计和研究工作,在各级美术院校从事本专业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公共艺术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国家现代化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良好的艺术文化素养、现代设计理念、优秀的设计创作能力及工程实践能力,具有市场意识与团队协作精神,能够在室内外公共环境、文化艺术部门及相关企事业部门从事公共艺术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专业设计人才。

主要课程:景观设计、室内环境艺术设计、公共景观设计、壁画设计、环境雕塑设计、中国画、油画、中外美术史、装置艺术、摄影、人体工程学与环境心理学、数码图形处理等。

工作适用范围:毕业生可到各级市政规划局、交通部门、建筑和规划部门、各类设计院所等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设计、研究、教学及管理等工作。

授予学位: 艺术学学士。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从事服装与服饰设计策划和时装研究,具备服装与服饰设计的专业理论,掌握服装与服饰设计的创意、表现、制作与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具有较强的设计创造能力和动手能力,具有较强的市场设计意识和市场竞争能力,能把握时尚潮流并进行预测的基本方法,能在服装艺术设计领域与应用研究型领域及艺术设计机构从事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业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素描、色彩、服饰图案与纹样、平面构成、立体构成、色彩构成、计算机辅助设计、纤维面辅料再造、配饰手工艺、摄影、时装画技法、中外艺术史、中外服饰史、服装配饰设计、服装材料学、服装设计、成衣设计制版等课程。

工作适用范围:毕业生适宜在轻工、纺织、商业、外贸等部门的服装工厂或服装设计单位从事服装、服饰设计、研究工作,亦可从事服装、服饰设计的教学工作。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音乐表演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深厚音乐素养,扎实理论基础,过硬专业技能,具有系统的音乐理论基础和文化修养,富有团队协作精神,具备现代音乐意识和创新精神,具有艺术实践能力和音乐文化管理能力,具备音乐表演行业相应岗位必备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专门知识,能够在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从事音乐表演、音乐教育或从事音乐文化管理和音乐研究的专业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声乐、钢琴、手风琴、小提琴、古筝、二胡、合唱指挥、艺术概论、中西方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钢琴基础、即兴伴奏、电脑音乐制作、乐理、视唱练耳、和声、曲式、复调、歌曲作法、舞台表演、形体表演等。

工作方向及范围:歌舞剧院(团)、演艺集团等文艺团体从事舞台表演、音乐创作;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等影视传播机构从事音乐文化管理、音乐传媒;文教事业单位从事音乐教学和研究工作等。

授予学位: 艺术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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